转发《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阅读·让美好发生”主题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71902019-02-10 10:10:11 

转发《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阅读·让美好发生”主题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快书香校园建设,促进广大师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养成,根据《安义县中小学“阅读·让美好发生”主题读书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阅读·让美好发生”主题读书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阅读·让美好发生”。
  二、征文对象
  全县中小学师生。
  三、作品要求
  1.围绕“阅读·让美好发生”的主题,结合读书内容和活动开展情况,表达在读书活动中所收获的情感体验和精神成长,内容可以包括阅读与成长的经历、阅读的感悟和乐趣、阅读带来的变化等。
  2. 征文体裁不限,题目自拟,要求主题明确、内容健康,弘扬时代主旋律,有独立思考和深切体会。小学生征文字数控制在600字左右,中学生800-1000字,教师征文字数控制在1500字之内。
  3.征文第一部分为标题、学校名称和作者姓名,第二部分为正文。其中,学生征文还包括第三部分指导教师点评。(指导教师×××点评:本文的亮点和努力方向。)点评字数150字左右,点评内容将是评选的重要依据,未按规定格式的征文将不予评审。
  三、参赛方式
  1.以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为单位进行校级初评,各单位在初评的基础上分别推荐教师、学生作品各3~5篇参加全县评选。
  2.全县分小学组、中学组评选学生征文,教师组统一评选。根据参选作品总数按2:3:5比例评选优秀征文一、二、三等奖,为一等奖获奖学生指导教师颁发指导奖。
  3.请各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于2019年3月8日前统一将本单位征文纸质稿交县教研室邹火印,电子稿及汇总表(见附件)发邮箱1921686464@qq.com。不接受越级(或个人)投稿,不收取任何比赛费用。
  
  3.参选作品要求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抄袭,取消个人作品评选资格。
  
    
   
  安义县教科体局教研室
   2019年元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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