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新起点、新征程

点击数:17812024-09-28 21:37:05 

新学期、新起点、新征程
——安义中学第一期黑板报评比活动


  供稿:戴巨浪

  2024 年 9 月,新学期的号角已然吹响,为了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我校举办了一场以‘新学期、新起点、新征程、‘为主题的黑板报评比活动。
  各个班级积极响应,同学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用五彩斑斓的粉笔勾勒出一幅幅精美的画卷。有的班级以绚丽的色彩和生动的图案展现新学期的活力与希望,寓意着同学们在新的征程上充满朝气;有的班级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对新起点的憧憬和决心,激励着大家在新学期努力拼搏。
  评委老师们从主题贴合度、版面设计、色彩搭配、内容丰富度等多个方面对各班级的黑板报进行了认真评比。经过激烈的角逐,最终高一的(1)班、高一(2)班、高一(5)班、 高一(6)班、高一(7)班、高一(8)班、高一(9)班、高一(12)班、高一(27)班、  高二的(3)班,高二(4)班、高二(7)班、高二(10)班、高二(11)班、高二(14)班、高二(19)班、高二(22)班、高二(25)班脱颖而出,荣获本次评比的优秀黑板报。
  其部分优秀作品如下:










  以上为高二部分优秀黑板报展示

  此次黑板报评比活动,不仅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也让大家在创作的过程中深刻理解了新学期的意义。激励着每一位同学以全新的姿态投入到新的学习生活中,在新的征程上勇敢前行,为自己的梦想努力奋斗,开启属于自己的新起点。相信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新学期里,同学们将在知识的海洋中扬帆起航,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发学校新闻

  关于常态化征集扫黑除恶斗争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全面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实现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安义县公安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常态化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扫黑除恶 线索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线索。
  (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线索;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干预农村基层事务,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线索。
  (三)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线索;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线索。
  (四)非法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线索;以暴力威胁手段敲诈勒索企业、厂矿,非法索要占地费、占道费、卫生费等,或强揽工程、强行送货送料、强行承包运输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地头蛇‘等黑恶势力线索;利用行业协会操纵市场价格、垄断行业经营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线索。
  (五)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利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线索;在矿产资源领域以无证盗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等手段扰乱矿产市场秩序、破坏生态环境的黑恶势力线索;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线索。
  (六)利用信息网络有组织实施‘裸聊‘敲诈、‘套路贷‘、负面舆情敲诈、恶意索赔、软暴力催收、网络水军滋事、网络暴力传销的黑恶势力线索。
  (七)实施校园暴力欺凌,在校内及校园周边对学生进行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等黑恶势力线索;组织、操纵、胁迫、唆使、利用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线索。
  (八)以实施‘校园贷‘‘裸贷‘等方式催收非法债务、恶意侵占公私财产、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线索。
  (九)境外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境外对本市公民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线索;境外黑社会性质组织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在逃人员线索。


  二、扫黑除恶 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电子邮箱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请提供相关详实信息。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反映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无直接关系的一般案件、个人诉求、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扫黑除恶 举报奖励及保护措施

  (一)举报奖励。按照《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凡检举揭发的黑恶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立案侦办、法院作出犯罪终审判决后,给予500至50000元奖励。
  (二)保护措施。线索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及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安全;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扫黑除恶 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110、0791-83425662。
  (二)信函举报:安义县鼎湖镇龙安大道399号,安义县公安局扫黑办(收),邮政编码:330500。
  (三)当面举报:安义县公安局212办公室(安义县公安局龙安大道399号)。
  
  特此通告。


  安义县公安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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